深学细悟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陈乐 《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日前出版发行,为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权威教材,对于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式现代化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战略支撑,事关我们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历史和实践深刻表明,“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有效保障经济发展、维护政治清明、促进文化繁荣、确保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法治基石。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力量,肩负着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这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彻底摒弃重权力轻权利、重治民轻治官、重管理轻服务等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坚决反对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法治思维的形成,根基在于内心对法治的真诚信仰和自觉尊崇。“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涵养法治思维,首要的是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领导干部要自觉将法治顶在头上、牢记心中,深刻理解法律的神圣性与约束力,切实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谋划工作时的法治遵循、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言行举止中的法治自觉。要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无论在履行职责还是日常生活中,都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权与法、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在社会交往和家庭生活中自觉守法、率先垂范,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表率。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国家的繁荣进步、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都离不开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与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把这门“必修课”学扎实、悟透彻。要通过自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共同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汇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合力,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