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全会精神 以制度优势赋能漠河高质量发展

2026-04-08


   

曹国范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漠河市兼具边境地区、生态功能区、极寒气候区的特殊属性,人大工作必须立足这一实际,在守正创新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现代化漠河提供坚实民主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政治方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人大工作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 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遵循。

强化理论武装铸魂。建立“党组带头学、常委会专题学、代表集中学、机关经常学”的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学习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严守政治规矩履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人大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监督等工作,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近年来,漠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划推进监督、代表等工作,做到“市委有要求,人大有行动”,始终与市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服务发展大局担当。立足漠河生态保护、兴边富民、寒地经济发展等重点任务,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通过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推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改善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使人大工作始终服务于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基层民主实践

此次全会对健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作出具体安排。漠河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边境地区实际,着力构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实践体系,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建强履职平台畅渠道。持续推进人大代表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在乡镇、社区设立代表联络站8个,在偏远乡村设立代表联络点6个,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全覆盖。深化“双联系”机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活动,通过定期接待选民、开展民意恳谈等方式,让群众的声音及时传递到决策层。

完善制度机制保落实。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形成“群众提、大会定、政府办、人大评”的完整闭环,让民生工程真正体现民意。优化代表建议“提、交、办、督、评”全流程机制,对涉及群众急难愁盼的建议实行重点督办、跟踪问效,近年来代表建议办结率均达百分之百。

发挥代表作用赋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围绕生态保护、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等群众关切,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让代表成为政策宣传员、民意收集员、矛盾调解员。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履职评议等方式,激励代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依法履职尽责,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键要以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回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漠河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监督刚性和法治保障,切实发挥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精准监督促发展。紧扣“十五五”规划实施,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福祉改善等重点领域,精选监督议题,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监督,用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切实看好人民的“钱袋子”。针对漠河生态保护的特殊使命,强化水污染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法治保障固根本。扎实推进省人大常委会漠河立法联系点建设,健全立法意见征集机制,围绕生态保护、边境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群众、企业和代表的意见建议,为上级立法提供接地气的实践参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法治讲座等活动,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规范任免强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执行任前审查、法律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程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建立健全任后监督机制,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履职评议等方式,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此次全会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基层人大工作者,要持续深学笃行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履职实践,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漠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