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正义 赋能区域发展
温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筑牢思想根基 全会强调了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对于法院而言,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领会全会要义,首先要把握以下几点: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会庄严宣告,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法院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审判执行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始终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对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会强调,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新时代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已经延展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司法层面,基层法院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处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乎民心民意,必须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升司法公信力。“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基层法院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其办案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根基。同时,全会对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司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回望“十四五”发展成果,夯实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新林区人民法院工作与法治中国建设同频共振,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奠定了坚实基础。 司法为民举措更加务实有效。“十四五”时期,我院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652件。主动对接政法委综治中心,入驻新林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大厅,以“一窗受理、一站调处、一地化解”模式推进工作,累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4件。深入推广在线诉讼服务应用,近五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累计受理案件459件,调解成功率94.55%,借助“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化解5件。政法干警进网格开展社情摸排巡查101次,入户走访居民628户;帮助解决生活困难2件,化解矛盾纠纷15件。 服务大局更加精准有力。“十四五”时期,我院共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71件,审结率100%。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4件,审结14件,结案率100%。围绕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新林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建立“法院+交警”联动机制,实现道交纠纷“快速化、一体化”处理。2022年3月,我院破产工作专班与区邮政储蓄银行新林支行召开座谈会,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清收不良贷款、优化营商环境展开交流,推动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为辖区金融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展望“十五五”宏伟蓝图,谱写司法工作新篇章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诉讼服务的便捷性、精准性。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诉辩状示范文本推广,降低诉讼专业门槛。 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国家和地方发展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运用司法手段推动绿色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提升区域法治化水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为区域发展营造更稳定的法治环境。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筑牢公平正义的程序防线。积极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升级,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风劲帆满海天阔,奋楫潮头逐浪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崭新蓝图,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新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