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景普法向校园欺凌说“不”——十八站人民法庭开展沉浸式情景普法活动侧记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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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沉浸式体验法院庭审。

□文/摄 宋建英

近日,塔河县人民法院十八站人民法庭及古驿镇政府等部门精心筹划,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妇联、共青团及塔河县五中等多家单位,开展了一场沉浸式情景普法活动,通过“AI现场还原+模拟法庭”形式,以法之名向校园欺凌说“不”。

本次活动邀请20余名学生代表和家长参与核心体验,联动各单位工作人员、志愿者共40余人,创新采用“欺凌情景还原——执法流程推演——模拟法庭审判”三步走的模式,让法律条文从“纸上”走到“学生身边”。

情景还原明界限 小行为亦触法规

通过“念条文、发手册”的单向普法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法律知识需求。本次活动聚焦“走廊撕书挑衅”“操场强行索财”等校园欺凌高发场景,通过志愿者演绎的模拟视频,还原施暴者、受害者与旁观者的不同状态。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对新法条款的解读,针对视频中的具体行为逐一点评,明确“撕毁财物、强拿硬要、殴打他人”均属违法行为;多次围堵殴打、强行索财数额较大等更是“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处理,让学生深刻理解“校园欺凌无小事”。

执法推演破误区 未成年人也担责

活动以“AI动画+实拍画面”的形式,生动还原公安机关接警、取证全流程。派出所民警围绕新法核心,解读处罚尺度与责任认定:明确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欺凌,须记入法治档案并接受心理疏导、法治学习类矫治教育;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法、14至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的,可执行拘留。同时,民警强调未成年人治安违法记录依法封存,既打消“一次犯错毁终身”的顾虑,也扭转“未成年人违法不用担责”的认知误区,民警还重点解读了新增的“正当防卫”条款,清晰界定被欺凌时“合理反抗”与“过度反击”的边界。

模拟法庭算代价 民事赔偿有依据

在十八站人民法庭审判大厅的真实场景中,志愿者分饰审判长、原告、被告等角色,通过庭前四次彩排精准把握当事人诉讼心态,生动演绎庭审全流程,使审判台下的学生们真切地感受到:校园欺凌不仅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还需付出实实在在的经济代价。模拟法庭结束后,由法庭法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镇政法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专业小组以“提问+解答+检验”的模式开展新法答疑评估,针对“故意孤立是否算欺凌”“被欺凌如何留证”等问题逐一解惑,填补同学们的认知空白。

此次实景普法活动是一次部门联动、家校协同深化“法治进校园”的创新实践。今后,十八站人民法庭将联合各部门合力推动,形成“部门专业普法、学校阵地育人、家庭日常护苗”的良好格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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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在十八站人民法庭观看AI现场还原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