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区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靶向监督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地见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鄢然)为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质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驻地区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紧扣《大兴安岭地区<关于背水一战超长奋进后八个月的十九条措施>任务清单》,运用“一三五十六”工作法,压紧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做实监督执纪,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项目落地落细。 靠前监督提速,推动民生实事快落地。驻地区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建立日会商机制,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监督。结合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监督,深化“室组”联动,联合第八审查调查室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加区2个村屯实地调研,督促驻在单位主动履职。 坚持常态化统筹调度,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每半月调度工作进展,提出针对性建议3条;与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专题会商,督促压紧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抓实整改“回头看”。在监督推动下,地区生态环境局完善制度体系,印发地县两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整治方案等各类方案7个、专项任务清单1份,组织督导核查、现场帮扶9次;4个涉农县(市、区)全部成立专项专班,开展县域交叉互检。截至目前,自查发现问题95个已全部整改,交叉互检发现问题32个,已完成整改31个。 健全联动体系,层层传导压实治理责任。系统谋划推进,落实“五主工作法”,全区先后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类专题会议12次。行署主要领导下沉一线暗访调研5次,现场调度推进。地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带队赴4个县(市、区)专项督导,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地、县、乡三级联动协同。目前,全区80个行政村中59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2026年度4个治理点位已完工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73.75%,超额完成全省2026年度55%的目标任务。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持续巩固生态治理成效。以案件查办强化震慑,落实“十六个一批”工作法,拓宽线索来源,依托人大政协调研、法院案件、公益诉讼线索多维度排查,累计梳理问题线索12件,立案查处9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2人。 目前,各县(市、区)完成三轮摸底,排查畜禽粪污问题10个、已整改4个;农业固废问题47个、农村改厕问题2个,全部整改完毕,辖区未新增农村黑臭水体。同时,推动生态环境部门联动农业农村、林业集团等单位,打通协作渠道,破解治理堵点,常态化开展成效“回头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守护乡村生态环境。
